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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发布公告
2024.04.25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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钛媒体App 4月25日消息,据财政部网站,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公告显示,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移、变更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宏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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