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近期将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的通知》
钛媒体App 5月17日消息,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近期将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的通知》,建立健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融资协调机制是由城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城建住房和金融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为成员单位,组建工作专班,开展集中办公。城市协调机制主要是汇总辖内房地产项目情况,按照条件和标准审核“白名单”项目,对于暂时不符合条件与标准的项目,要督促有关各方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解决相应问题,使其符合“白名单”的项目条件和标准。“白名单”由房地产项目公司自愿申报,所在城市的区县预审并提出名单。城市协调机制组织甄别审查,符合条件与标准的纳入“白名单”,不符合条件与标准的要实施整改,推动问题解决,形成闭环管理机制。另外,城市协调机制要负责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流程,合理确认预售监管资金的额度。同时,要压实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项目公司的责任。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请谨慎对待。
根据《网络安全法》实名制要求,请绑定手机号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