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WARDS-快报详情顶部

大商所:进入交割月前,持有不得交割持仓的客户应当将交割月份的相应持仓予以平仓

钛媒体App 5月30日消息,大商所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管理办法》。其中新增,进入交割月前,持有不得交割持仓的客户应当将交割月份的相应持仓予以平仓;持有不得交割持仓的客户不得提出滚动交割申请;持有不得交割持仓的客户不得提出每日选择交割申请;交割申请的数量不得超过其净卖持仓量等内容。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请谨慎对待。

评论
0 / 300

根据《网络安全法》实名制要求,请绑定手机号后发表评论

登录后输入评论内容

2024T-EDGE快报详情右上

投资日历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