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全面解除商品住房限购
钛媒体App 6月20日消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印发《关于促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在合作区范围内购房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同步取消商品住房限售年限。合作区将优化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调整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时间间隔由三个月缩短为一个月。取消商品住房限售年限,取消合作区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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