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购买改善性住宅,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

钛媒体App 10月26日消息,江苏省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10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通知提出,大力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15%。缴存人购买改善性住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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