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印发《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
钛媒体App 1月24日消息,近日,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印发《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评级办法》)。修订后的《评级办法》包括总则、评级要素及评级结果、组织实施、评级结果与运用、附则等五章共二十二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合理调整评级要素。结合评级工作的统一安排,将“管理质量”评级要素与公司治理评估内容整合至“公司治理”要素,并新增“信息科技管理”要素,形成“公司治理、资本管理、风险管理、专业能力、信息科技管理”五个评级维度,分值权重分别为20%、15%、30%、25%、10%。二是优化监管评级级次。将监管评级结果从优到劣划分为1-5级和S级,其中2级和3级细分为A、B两个档次,评级结果数值越大表明风险越高,对处于重组、被接管、实施市场退出等情况的可直接列为S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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