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AI写色情小说并牟利,获刑10个月

钛媒体App 3月14日消息,近日,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审理首例利用人工智能(AI)技术撰写色情小说并牟利案件,被告人柯某因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退缴违法所得。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期间,被告人柯某(大专文化,网文作者)以牟利为目的,利用AI程序撰写色情小说,并使用翻墙软件在境外黄色网站发布,同时在另一网站售卖。短短五个月时间,柯某共计发布色情小说数十篇,共计获利2万余元。经鉴定,送检的7篇小说均为淫秽物品。 案发后,柯某家属代为退赃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柯某以牟利为目的,利用某AI文本生成工具,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非法获利2万余元,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已构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柯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可依法从轻处罚、从宽处理。根据本案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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