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垄断者,明天就可能成为历史前进车轮的牺牲品。那些看似可怕的公器一旦被自己的庞大规模冲昏头脑,自高自大,树敌众多,反垄断人士甚至都不用为它们操心。
钛媒体注:前段时间中国发改委首次对6家在中国境内搞价格垄断的境外企业开出3.53亿人民币的罚单,成为《反垄断法》立法以来第一张罚单。于此同时,谷歌和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达成了和解,结束了长达20个月的反垄断诉讼。
“垄断”这个所有企业的都追求极致境界,人们既对其所带来的巨大成功和财富心生敬畏,有又对其带来的控制和压制十分畏惧。对于企业,垄断可以是其取之不竭的摇钱树,也可以成为其固步自封、停滞不前的坟墓。
腾讯是目前争议最大的互联网垄断公司之一,因为其自然形成的用户垄断优势,在很多领域都给新的创业者带来了压力,大多甚至直接威胁生存。活在腾讯的阴影下,成为几乎所有互联网创业者都会提及的话题。有意思的是,来自腾讯科技的《网络垄断新势力:自由与规范交锋 垄断难长久》一文,又对互联网行业“垄断”进行了深刻的分析,钛媒体编辑摘选并推荐如下:
如果你询问Twitter兼Square创始人杰克•多西:“这两个公司有什么共同之处?”他会不假思索地回答:“它们都是公器”。扎克伯格可能也会同意这种说法,因为他花费了多年时间向用户强调:Facebook不是一个社交网络,而是一个“社会化的公器”。
企业家在谈到自己的产品时,总是用词讲究。“公器”看似是一种枯燥的概念,可是一旦擦亮双眼看破真相,就会发现它不过是“垄断”的面具而已——既没有被政府严格监管,也不完全受制于自身。
对于公器,扎克伯格也有自己的理解。2010年,当有人问道Facebook是不是一种需要管制的公器时,他狡黠地绕过问题回道,“有趣的事物可能会消亡,但有用的事物不会,这就是我理解的公器。”这些“有用的事物”对自己的定位往往是,让自己成为用户不可或缺的必需品。一旦大获成功,它们便开始以可怕的垄断者姿态出现在用户、对手和监管者面前。
“垄断”揭底
到了上世纪80年代中期,夏皮罗等少数学者留意到新兴产业有着显著的特点,并提出现代意义上的垄断概念。斯坦福大学学者布赖恩•阿瑟(Brian Arthur)观察到,许多信息技术公司生产的东西越多,单位成本就越低。特别是软件产品——生产得越多,成本就会迅速趋向于零。这种利润递增被认为是自然垄断的标志。
随之,许多学者有观察到了科技企业的另一个特征:技术锁定和高昂的转移成本。一家企业一旦从IBM购入大量计算机,随后如果想改用其他供应商的电脑,将会付出巨额的转移成本。
然而,最为有趣的还莫过于网络效应所释放的巨大能量。1908年,AT&T董事长西奥多•韦尔曾指出,电话的价值在于与其他电话相互连通,连接在一起的电话数量越多价值就愈大。发明家鲍勃·梅特卡夫(Bob Metcalfe)在1980年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即网络的价值随着规模的增大而成倍增长,这也就是著名的“梅特卡夫定律”。
对于整个社会来说,这种定律犹如一把双刃剑。科技在发展的同时,往往会产生先入为主的效应,使得经济的力量过早地推动行业的标准化和发展方向的锁定,即使有更好的产品也无法替代。如今无所不在的QWERTY键盘,布局设计的初衷是为了防止原始的打字机因为打字过快而卡死,然而随着大规模普及,即便打字机早已不断进化,高昂的转换成本还是使得QWERTY键盘成为了坚不可摧的行业标准。
在技术为导向的高科技行业,这样的根深蒂固只是暂时的,技术创新甚至会将这个领域完全推翻。
数字时代和互联网的突猛发展下,微软凭借Windows和Office依然大发其财,但却错过了几乎每一个数字时代的机遇。与此同时,苹果凭借出色的产品和销售方式,摆脱了濒临破产的命运,完美逆袭迅速崛起成为新一代大鳄。
网络时代新垄断
互联网时代似乎成了暴发户的温床,只要你能创造出好产品。谷歌就是其一,其他公司紧随其后,它们的共同点就在于,专注于创造网络效应。
与此同时,寻找和攻击垄断企业的软肋也越来越容易。在增长最快的新兴领域,获取垄断地位似乎是一个合理的目标。标准石油公司在行业内呼风唤雨36年后,司法部门才对其发送反垄断诉讼,微软诞生23周年时,联邦监管机构才正式起诉,而谷歌创立仅仅14年就接受到了FTC的“临幸”。
既然如此,我们应该怎样应对这些初露头角的垄断者呢?
回顾过往十年,监管机构的普遍态度是:少管闲事。这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利用网络效应建立起垄断地位的巨头,尚未知道如何利用自己苦心经营的网络效应去盈利。微软直截了当的收费方式并不适合互联网时代的新垄断巨头。苹果尽管它已经利用音乐、电影和应用建立起了庞大的网络帝国,但其绝大部分收入依然是来自于苹果硬件设备。谷歌和Facebook虽然通过广告植入带来了营利,在移动端上的业务却乏善可陈。市场是流动的,反复无常,以至于我们主动让市场牵着鼻子,不必担心陷得太深。
历史正在反复上演,互联网成功颠覆了报纸、广播、电视甚至电话的通讯垄断,新的寡头也在跃跃欲试欲将进行下一次颠覆。互联网公器时代的到来,并不是要求监管介入的理由。监管往往会让占据支配地位的公司保持现状,为搜索引擎制定规则只会让谷歌巩固自己的地位。
但是,认为自由市场主义能让一切问题迎刃而解是一种天真的幻想。
通过规定网络世界发展的方式可以应对这种僵局。其中最为出名的为“网络中立”理论,不允许宽带运营商偏袒任何一家互联网企业。开源倡导者多克·塞尔斯则提倡,用户的信息应当属于用户个人,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应妥善保管用户信息,只有再用统一的前提下方可使用。
另一方面,监管机构同样可以诉诸于反垄断法。尽管反垄断法似乎已毫无意义,但反垄断律师会不断挺身而出组织垄断,促进创新。历史已给与证明。美国司法部曾与IBM整整纠缠了13年之久,使得IBM不再将软件捆绑在硬件上打包销售,独立软件业迎来了蓬勃的发展时期;20世纪80年代,AT&T被拆分,为互联网的发展创造了广阔的空间。今昔的谷歌和Facebook能迅速崛起,苹果能走向复兴,其中一部分原因就是微软手脚已被捆住,不能再像十年前扼杀网景一样对待竞争对手。
虚拟世界的疆土正在不断被开拓,新的工具和手段不断涌现,在满足了用户需求的同时,也让企业能大赚一笔。然而,一旦一不留神让垄断者霸占了虚拟世界的疆土,那么机遇、创新和未来的经济增长都可能被压制。它们崛起的时候,我们击掌欢呼;它们骄傲的时候,我们指手画脚,这是应该做的。
未来之路充满不确定性,今天的垄断者,明天就可能成为历史前进车轮的牺牲品。那些看似可怕的公器一旦被自己的庞大规模冲昏头脑,自高自大,树敌众多,反垄断人士甚至都不用为它们操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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