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就是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却期望得到不同的答案。–爱因斯坦
社会学与科学最大的不同,就是这个重复性。在科学的研究中,科学家们务求找出可以重复的规律,一旦不断重复同一件事情,永远可以得到同一个答案时,那就会被科学归类成一个定律。然而在社会学中,你几乎很难找到这样的重复性 — 否则你可以试试每天带你女朋友去吃同一家餐厅,看看会不会得到一样的答案。
所以把科学的原则放到社会学里来应用时,很多时候不一定成立。
“客观”就是很好的例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客观变成了台湾社会的一种普世价值,所有人的发言,都要经过放大镜仔细的检视,只要能找出不符合“客观原则”蛛丝马迹,任何人都可以扮演法官的角色,立马将这则论述处以死刑,永远不得上诉。
似乎我们认定客观才是公正,而主观就是不公正,但我认为这件事情有必要被重新思考。
“客观”的英文是 Objectivity,源自约 19 世纪科学运动中的 Mechanical Objectivity,也就是让“自然”自己为自己发言、自己为自己辩护,而观察者不应该加入任何主观的翻译。但很快的,科学家们发现这样的观察方式在实务上常常很难实现。首先,客观观察有它的极限,观察者往往很难在不干扰被观察者的情况下取得信息,尤其是针对“会动”的对象。而在很多情境之下,尤其到了原子的层级,甚至有所谓的“测不准”原理,也就是 (因为量子系统的基本结构) 观察者将永远无法观测一颗原子的真正行为。所以在 20 世纪,科学又加入了 Trained Judgement (经训练的判断) 等等方法论,允许观察者加入主观的判断,协助观察结果的产生。
与此同时,客观的观念却播到了其他的领域,尤其当时正在兴起的大众新闻媒体,以及这样的“新”媒体背后应有的经营原则。但也就像很多的观念一样,这个概念最后逐渐的被误解了。
新闻客观的意念,指的是一种对“事实”的信念,和对“价值”的不信任,还有一种将两者分离的坚持。–Michael Schudson (社会学家)
也就是说所谓的客观新闻,应该是把事实与价值分开来阐述,然而现今所谓的新闻客观,却限缩成了狭隘的“见证”、“引述”或是“平衡”等报导方式,结果反而忘记了当初的设计理念。
更重要的是,一开始社会要求新闻客观,是因为那是当时少数的“信息收集器”,由全民买单,收集来的信息再为全体人民所用。为了要符合大家的利益,所以所有人一起要求这个收集器务求客观,而信息的解读则交由每个阅听者自己去判断。所以信息不是重点,重点是新的信息影响读者产生了怎么样的判断。
久而久之,我们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 有人开始发现这是影响群众的管道,所以政治与商业的力量纷纷开始介入,时至今日,我想大概没有人会说有哪个新闻媒体是完全公正客观的。
但还记得吗?判断的才是重点。今日的社会,与大众媒体刚刚兴起之时的最大不同,是信息的不虞匮乏。几乎任何的消息,你都可以找到多样化信息的来源,来协助你的判断。也就是说“公正”自在人心,而对于“客观”的坚持,其实已经在时空背景下,失去了它的重要性。
更重要的是,人之所以是人,是因为我们“思考”的能力,而不是“不思考”的能力。所以当他人提出他们的观点时,你应该去了解的是他想表达的信念与价值观,然后去反思自己是否应该接受或反驳这些信念与价值观。如果只是简单的用“不客观”去排出他人的言论,那不是枉费了我们与生俱来的思考能力。
别忘了,我思,顾我在。公正在每个人的心中,而客观,常常也只是一种伪装的主观罢了。■
根据《网络安全法》实名制要求,请绑定手机号后发表评论